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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吴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与吴江市旅游局于2006年联合下发的“吴江市景区、景点旅游准入证”有效期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全部过期作废。
2、新“吴江市景区、景点旅游准入证”版本设计与2006年有所不同。
3、新“吴江市景区、景点旅游准入证”有效时间有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4、本证发放方式:
1、统一到吴江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办公处领取,地址:吴江市松陵镇新体育西路31号(丽都花园北,原金王朝酒店对面),联系电话:63496677(含传真)。
2、非会员企业领取需公司开具证明(本公司由XXX前来领取本公司旅游证),盖章生效。
5、本证使用规定:
(1)本证仅限于陪同客户使用。
(2)凭准入证持证人免吴江市区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一张(不包括活动项目费用),一企业一张证。
(3)本证仅供本企业自用,不得外借。持证人使用该证时,必须主动出示厂牌(厂内识别证)。
(4)本证不包含所免门票相关保险费用。
(5)使用人应积极配合检票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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