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认定和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镇经发部门按照《通知》(附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照申报书第八部分逐项填写打分,并填写审核意见。对未申请或未推荐的复核企业须提供说明。企业申请书、复核申请书一式两份,正式推荐行文、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于10月11日(星期六)前报送至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电子版同步报送,佐证材料纸质版由各区镇留存备查。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复核企业为2022年度被认定或复核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按要求在“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中完成年度数据更新。请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在9月30日前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完成填报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线上与线下数据务必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同步线下交至所属区镇经发部门。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封面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9月30日”,推荐(审核)单位统一填写“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工信局咨询电话:0512-63982167
各区镇联系电话:
| 吴江开发区 | 0512-63960875 |
| 汾湖高新区 | 0512-63135867 0512-63135827 |
| 盛泽镇 | 0512-63959767 |
| 东太湖度假区 | 0512-60901919 0512-60901933 |
| 七都镇 | 0512-63811735 |
| 桃源镇 | 0512-63851187 |
| 震泽镇 | 0512-63786213 |
| 平望镇 | 0512- 63382095 |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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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江工信



